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街道综合执法大队食堂食材采购、配送及相关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栖霞区和燕路396号苏宁名都汇7栋305室获取磋商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月2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JSZC-320113-ZSGC-C2024-0001
1.2******街道综合执法大队食堂食材采购、配送及相关服务
1.3预算金额:95万元/年。
1.4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期结束,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
1.5采购需求:委托第三方供应商提供食堂食材采购、配送及相关服务项目,采购期限为两年,2024年2月1日-2026年1月31日。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及要求。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规范。
1.6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餐饮业。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6)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如有);
《分包意向协议》(如有)。
备注:******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 财购通[2021]5号) 文件,信用承诺应用:
(一)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 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二)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 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政府采购供应商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其中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被相关监督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处在处罚有效期内: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采购文件评标办法与标准。
2.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5供应商诚信档案: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录u201c信用南京u201d或u201c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u201d主页u201c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u201d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u201c信用南京u201d在线打印其u201c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u201d,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u201c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u201d是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月19日至2024年1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南京市栖霞区和燕路396号苏宁名都汇7栋305室
方式:提供如下材料到代理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1、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单位介绍信原件或者授权委托书原件。
3、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现金1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月2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栖霞区和燕路396号苏宁名都汇7栋305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月2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栖霞区和燕路396号苏宁名都汇7栋305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
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供应商可自行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办事处
地址:******街道
联系人:吕主任******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和燕路396号苏宁名都汇7栋305室
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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