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消防设施购置 JSZC-320115-NJDX-G2024-0023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江宁区天元中路128号诚基名苑2幢618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5-21 14: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15-NJDX-G2024-0023
项目名称:******消防设施购置
预算金额:8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850万元
采购需求:
采购老旧小区电动自行车车棚感火焰探测器、感烟报警器、喷淋设施购置等全部内容(具体要求见招标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
2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附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附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附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附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应当在“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内进行注册登记。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同时,提交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在线打印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
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4月30日至2024年05月09日,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天元中路128号诚基名苑2幢618室
方式: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须明确缴******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1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5-21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天元中路128号诚基名苑2幢618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现场考察:采购人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踏勘。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3.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办事处
******街道信陵路38号 禄口财政所
联系人:戴守成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街道天元中路128号诚基名苑2栋618室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