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管理中心嵊州市城区至清风水利枢纽段河道保洁采购项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04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YSZ-******MWN
项目名称:******管理中心嵊州市城区至清风水利枢纽段河道保洁采购项目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管理中心嵊州市城区至清风水利枢纽段河道保洁采购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严格按照确定的保洁范围,对河道水、滩地、堤身进行有效保洁管理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办公室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请潜在供应商在开标前详细阅知了解,否则会影响您参加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4年06月0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4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04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嵊州市融信写字楼A座1301号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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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本项目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获取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本项目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
******有限公司(嵊州市融信写字楼A座1301号),裘美玲,0575-******。
5、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需及时按《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江省财政厅文件 浙财采监字[2009]28号)的要求注册并登记加入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管理中心
地 址:嵊州大道10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高东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
质疑联系人:陈欣文
质疑联系方式:05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嵊州市融信写字楼A座130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马文娜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
质疑联系人:******有限公司负责人
质疑联系方式:0575-******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嵊州市采购监管
******街道国资综合大楼1004室
传 真:
联 系 人:郑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5-******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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