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100-JZCG-G2024-010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检察院2024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4-06-04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采购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中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6月25日9时30分
变更为2024年7月12日9时30分;
二、原采购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中4.最高限价:本项目不设最高限价。
变更为4.最高限价: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为142万元。
三、原采购文件第三章 合同文本中8.1 合同款项的支付方式及时间
(1)签订合同后,甲方从合同费用中列支4万元,作为终期考核的奖惩金。
(2)甲方于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预付款;剩余合同价款按照合同进度按季度支付。每季度结束,甲方对乙方考核合格后,于每季度次月15日内支付上季度物业服务费用。考核费用按实结算计入本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后确定本次实际支付的物业管理费用。合同期内最后一季度的物业费用在终期考核、物业服务交接(如有)完成后支付物业费。
(3)终期考核完成后,按考核结果由甲方在4万元奖惩金部分中进行奖罚,剩余奖惩金在最后一期与物业服务费同时支付。
变更为甲方于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预付款;剩余合同价款按照合同进度按季度支付。每季度结束,甲方对乙方考核合格后,于每季度次月15日内支付上季度物业服务费用。合同期内最后一季度的物业费用在终期考核、物业服务交接(如有)完成后支付物业费。
四、原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二)商务要求中(2)报价中还应包含以下费用,在《投标报价明细表》中列明且不可调整,结算时按实支付,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物业服务人员年终考核费。签订合同后,采购人从合同费用中列支4万元,作为终期考核的奖惩金。
变更为(2)为保证项目完成质量,采购人在合同费用外单独支付4万元作为物业人员年终考核费,并根据中标供应商服务质量进行考核。
五、原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二)商务要求中2.付款条件(1)签订合同后,采购人从合同费用中列支4万元,作为终期考核的奖惩金。
(2)采购人于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预付款;剩余合同价款按照合同进度按季度支付。每季度结束,采购人对供应商考核合格后,于每季度次月15日内支付上季度物业服务费用。考核费用按实结算计入本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后确定本次实际支付的物业管理费用。合同期内最后一季度的物业费用在终期考核、物业服务交接(如有)完成后支付物业费。
(3)终期考核完成后,按考核结果由采购人在4万元奖惩金部分中进行奖罚,剩余奖惩金在最后一期与物业服务费同时支付。
变更为采购人于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预付款;剩余合同价款按照合同进度按季度支付。每季度结束,采购人对供应商考核合格后,于每季度次月15日内支付上季度物业服务费用。合同期内最后一季度的物业费用在终期考核、物业服务交接(如有)完成后支付物业费。
六、原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二)商务要求4.考核要求中
(三)终期考核(满意度)由4次季度考核均分及采购人满意度组成,其中季度考核均分占30%,满意度占70%,结果分为四档:
1.终期考核满意度为90%(含)-100%,采购人将给予全额5万元奖金;
2.终期考核满意度为85%(含)-90%(不含),采购人将给予4万元奖金;
3.终期考核满意度为80%(含)-85%(不含),采购人将给予3万元奖金;
4.终期考核满意度在80%以下的,为终期考核不合格,不予奖励。
变更为
(三)终期考核(满意度)由4次季度考核均分及采购人满意度组成,其中季度考核均分占30%,满意度占70%,结果分为四档:
1.终期考核满意度为90%(含)-100%,采购人将给予全额4万元奖金;
2.终期考核满意度为85%(含)-90%(不含),采购人将给予3万元奖金;
3.终期考核满意度为80%(含)-85%(不含),采购人将给予2万元奖金;
4.终期考核满意度在80%以下的,为终期考核不合格,不予奖励。
七、原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二)商务要求4.考核要求中5.合同期满后,如未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服务满意度达标,采购人有权续签合同,但最多续签两次,每次续签一年,已删除。
八、原采购文件中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六、投标报价明细表物业服务人员年终考核费已删除。
九、原采购文件中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七、实质性要求响应及偏离表证明材料一列已删除。
更正日期:
以更正公告发布之日为准。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检察院(机关)
单位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学林路1号
联系人:彭老师
联系电话: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单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
联系人:乔老师
联系电话:0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乔老师
电话:025-******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
******检察院2024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