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法院综合诉讼服务优化升级改造项目 JSZC-320111-JZPG-C2024-0001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嘉业国际城8楼804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9-09 15: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11-JZPG-C2024-0001
项目名称:******法院综合诉讼服务优化升级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5.8831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最高限价:人民币185.8831万元
采购需求:
******法院对诉讼服务大厅功能进行全面升级改造,覆盖“自助服务、诉前调解、立案受理、诉中服务、信访接待”等各环节,推动案件受理、多元解纷、简案快审、辅助事务的一站式集约、一体化运行。拟选择一家供应商提供设计、氛围功能搭建、基础配套布置、美工布展、艺术场景等一体化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0个日历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9日至2024年09月05日,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嘉业国际城8楼804室
方式: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将营业执照复印件、******。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9-09 15:0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嘉业国际城8楼804室
五、开启
时间:2024-09-09 15:0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嘉业国际城4号楼804室南京市建邺区嘉业国际城4号楼804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 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 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对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第(一)条中(2)-(5)项要求的证明材料,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予以替代,但供应商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需提供上述完整材料以供核验,核验无误后方可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1)投标人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诚信档案分在40分以下;
(3)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2、现场勘察/答疑:
时间:2024年9月6日上午10:00;
联系人及电话:周承,025—******;黎庆东,025—******;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河大街132号;
请获取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按上述时间、地址自行前往,过时不候,不再另行通知。现场勘察当天请供应商提前准备好参加人员的公司授权书、姓名、身份证。会后采购人将向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告知现场答疑情况,答疑内容是采购文件的一部分,未参加标前答疑会或未勘察现场或考察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3、响应文件份数:
纸质版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电子版响应文件一份U盘形式、PDF格式(纸质文件盖章扫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法院
******街道七里河大街132号
联系人:周承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41号21层A座
联系人:李桂珍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桂珍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