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法院综合诉讼服务优化升级改造项目
服务范围:对诉讼服务大厅功能进行全面升级改造,覆盖“自助服务、诉前调解、立案受理、诉中服务、信访接待”等各环节,推动案件受理、多元解纷、简案快审、辅助事务的一站式集约、一体化运行。
服务要求: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0个日历日。
服务标准:项目验收时,由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对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内容以展台设计效果图、施工图、投标报价清单和经采购人确认后的变动等为依据。
胡其胜(组长)、杨松青、黎庆东(采购人代表)
******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基准费率80%计取。共计17312元,由成交人支付。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1.采购人信息
******法院
******街道七里河大街132号
联系人:周承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41号21层A座
联系人:李桂珍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桂珍
电话:******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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