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街道乡村道日常养护项目 JSZC-320116-CHZX-C2025-0001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自行免费下载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1-21 14: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16-CHZX-C2025-0001
项目名称:******街道乡村道日常养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55.1528万元(包含税费等所有费用)
采购需求:
养护范围:农村公路共计161.11公里,其中乡道111.85公里、村道49.26公里,日常巡查及日常养护等,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65 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1)投标人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专业)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近6个月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自行免费下载
方式:“苏采云”系统自行免费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1-21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5-01-21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街道汪洋88号1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2.现场考察或答疑:不组织。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 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 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CA电子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任何因未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该项目信息导致的任何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5.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33ce9.html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办事处
******街道龙腾路1号
联系人:华主任
联系电话:******6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街道汪洋88号1楼
联系人:李庆格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庆格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