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江苏省里下河滞涝圩调整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委托咨询
服务范围:江苏省里下河滞涝圩调整建设工程涉及淮安市淮安区,盐城市盐都区、建湖县、阜宁县,扬州市高邮市、宝应县,泰州市海陵区、姜堰区、兴化市等4市9县区。工程治理范围覆盖255个滞涝圩,总面积409.5平方千米。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按照20年一遇防洪标准、10年一遇排涝标准,新建保庄圩隔堤67.51千米,新建、加固滞涝圩与安全圩之间隔堤273.43千米,新建、加固不同批次滞涝圩之间隔堤131.67千米;穿圩河道整治120.32千米;新建进退水闸72座;水系影响补偿工程122处。工程建成后可安全启用腹部滞涝圩,发挥洪涝蓄滞作用,有效提高里下河地区的防洪保安能力。
服务要求:******委员会科学决策提供依据(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本项目计划完成周期为25个日历天。合同签订后,收到采购人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后,4日内完成符合性审查;收到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后,8日内提出修改意见送采购人;技术审查会后且收到《可行性研究报告》修订本后,13日内提出正式咨询成果。
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耿世杰、王朝蕾、张瑞斌
收费标准:按照《江苏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苏招协[2022]002号)收费标准计算
收费金额:14500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委员会(机关)
单位地址:南京市浦江路30号1号楼
联系人:吴海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定淮门99号
联系人:王延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延之
电话:******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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