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I************001)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7月14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陕西省西安市引汉济渭灞河分水口原水引水工程踏勘论证报告编制、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及相关报批咨询服务: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有限公司,投标报价:748500.00元,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工期:自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临时用地相关手续完成报批,并获得主管部门批准文件之日止;
******有限公司,投标报价:783000.00元,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工期:自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临时用地相关手续完成报批,并获得主管部门批准文件之日止;
******有限公司,投标报价:760000.00元,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工期:自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临时用地相关手续完成报批,并获得主管部门批准文件之日止;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张建伟 证书编号:******SZC******2;
******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张磊 证书编号:******;
******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张宇超 证书编号:******;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经评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经评审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经评审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2、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和有效联系方式,说明与本次招标活动的利害关系、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请求及主张等,否则投诉不予受理。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投诉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网络投诉书须电子签名并加盖电子印章。对异议答复仍不满意的,以书面形式向监督单位提出。监督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制度进行处理。未按上述规定提交的异议材料不予受理。
三、其他
本公示在《招采通平台》(****** xacin.com.cn)、《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sntba com)上同时发布。
四、监督部门
******有限公司。
五、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南路300-9号A座15楼
联系人:崔倩
电 话:029-******
******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十二路首创禧悦里25幢 A 座16层
联系人:李博飞、王超、秦瑶
电话:******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