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7-09 17:32:03 来源: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南湖汽车站充电站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招标人
******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批复文号
/
建设地点
绵阳市游仙区
建设规模及内容
公司拟在绵阳市经开区绵州大道北段98号南湖汽车站内以自营自建的方式投资建设新能源充电站1座,共计24桩(48枪),项目场地占地约4000平方米;总功率约9500kw.建设内容包含安装充电桩,遮雨棚及供配电设备等。其中包括箱式变压器4台(2500kw3座,2000kw1座)安装,充电桩及配套安装(其中360kw18个,320kw6个),遮雨棚及停车配套设施等;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0.0
类似业绩
市政(不含城市轨道)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否
代理范围
本项目招标代理工作全部内容
招标代理费(万元)
合计:0.0 勘察:0.0; 设计 :0.0; 监理 :0.0; 施工:0.0; 货物:0.0; 设备 :0.0; 其他:0.0
计划招标时间
2025-07-10 00:00至2025-07-14 23:59
比选报名时间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1.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承担过类似50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业绩。 2.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2次50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招标代理类似项目个人业绩。 3.本项目拟配备1+3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负责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主要专职技术人员(3人):应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以上人员其中至少一人需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和招投标代理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任职资格文件、任职资格评审表、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截图)。 ******委员会通过综合部评分法形成综合评审结果,取前三名在公共信息网上通知予以二次报价,最后根据评审分数从高到底确定中标人。 7.申请人须提供信用中国.四川(工程信用库)A级以上信用查询证明(提供带二维码可查询的证书扫描件,无法查询的视为无效证件)。 请各投标单位将相关人员、公司及业绩证明材料在2025年7月14日23:59前上传至邮箱:******。公司将于2025年7月15日评标并确定中标单位。(注:申请人可根据项目情况多附相关投标证明材料供招标人选择)。招标代理服务费最高限价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20%确定。
联系人
李老师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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