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保健院预防接种门诊免疫规划工作智慧化提升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17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DDL-******
项目名称:预防接种门诊免疫规划工作智慧化提升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保健院预防接种门诊免疫规划工作智慧化提升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50,000.00元
品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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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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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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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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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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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预算(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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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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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信息化
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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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观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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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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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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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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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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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信息化
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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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号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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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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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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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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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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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信息化
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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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核一体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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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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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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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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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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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信息化
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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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寸显示终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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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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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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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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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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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信息化
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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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冷藏冷冻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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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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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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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3,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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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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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信息化
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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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智能机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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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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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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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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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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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信息化
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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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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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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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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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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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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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信息化
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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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化门诊全流程网络信息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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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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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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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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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保健院预防接种门诊免疫规划工作智慧化提升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8)《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保健院预防接种门诊免疫规划工作智慧化提升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社保缴纳证明;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投标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新成立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投标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新成立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自述材料);
(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0)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7月10日 至 2025年07月14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7月17日 10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7月17日 10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本次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本项目为线上不见面开标,请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BidOpeningHall/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须知:投标供应商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9002/TPBidder )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网络平台机构: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0915-******。
2.投标供应商在线上报名成功后请将网上报名回执单、******有限公司邮箱内(******)。
3.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下载采购文件。未完成网上操作的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确认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后果自负。
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
5.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95、******00;
6.请各供应商获取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服务中心
地址:汉滨区新城办木竹桥村翠屏路中段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滨江大道东段汉江大剧院西区三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川红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