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联系电话/传真:******(政务大厅窗口)/025-******(环评科)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秦淮路58号天恒大厦613室环评科
联系人:南京市江宁区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金属模具、塑料制品加工生产项目
******街道青龙大道22号
******有限公司
******街道青龙工业园区内的现有厂房进行生产,总建筑面积1880平方米。项目建设完成后,形成年产模具约100付、塑料件约3000万件的能力。
废水:本项目不新增废水。
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注塑废气、切削油雾、电火花油雾、粉碎粉尘以及食堂油烟。注塑废气、切削油雾、电火花油雾经过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置后经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粉碎粉尘经过集气罩收集后再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置后经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食堂油烟经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再经过专用排气通道排放。
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注塑机、台式加工中心等设备,厂界噪声值不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固废: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废包装材料、废金属边角料、废模具、废布袋、不合格品、废边角料、收集粉尘、废切削液、废包装桶、废润滑油及其包装桶、废活性炭、废含油抹布及手套、生活垃圾、食堂废弃油脂和餐厨垃圾。废包装材料、废金属边角料、废模具、废布袋收集外售;不合格品以及废边角料经破碎机破碎后回用;收集粉尘收集回用;废切削液、废包装桶、废润滑油及包装桶、废活性炭、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餐厨废弃油脂和餐厨垃圾委托专业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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