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传真:******(政务大厅窗口)/025-******(环评科)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秦淮路58号天恒大厦613室环评科
联系人:南京市江宁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康缘医药科技园1号楼改建项目
南京市江宁区高新园龙眠大道578号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
利用建成后的1号楼,建筑面积46157.23平方米,从事中药研发。拟将园区内现有3号楼、5号楼的中药研发实验室搬迁至1号楼,同时增设4项中药研发内容,主要研发方向为:天然产物结构修饰、七味通痹口服液药物代谢实验、玉女煎成分分析、止痒颗粒。主要原材料:中药提取物、细胞培养基、琼脂糖、培养皿等。主要研发设备:厌氧工作站、液相色谱仪、紫外分析仪等。项目建成后1号楼进行研发实验约4000例/年。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生物安全柜废气、试剂挥发废气、回流提取废气、蒸干废气、投料粉尘、中药研发异味、危化品库废气、粉碎废气、研磨废气、制粒废气、危废暂存点废气、污水站废气。危化品库废气、粉碎废气、研磨废气、制粒废气、危废暂存点废气产生量较小,直接无组织排放;生物安全柜废气经设备自带的ULPA过滤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试剂挥发废气、回流提取废气、蒸干废气、投料粉尘、中药研发异味收集后经过2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5、TA006)处理,由2根楼顶70m排气筒DA005、DA006排放;污水站废气加盖密封,废气经过“水喷淋+除雾+活性炭吸附”(TA007)装置处理,由15m排气筒DA007排放。废气处理后均可达标排放,正常运营时,全厂产生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周围大气环境功能级别,大气功能可维持现状。
2、废水:本项目研发废水经过1号楼新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内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废水预处理后接管至高新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秦淮河。本项目的污水可以得到合理处置,对受纳水体秦淮河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其水环境功能级别,水质功能可维持现状。
3、噪声:本项目建成后,经距离衰减、厂房隔声后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职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包括废外包装材料、纯水制备废滤芯、废药渣及中药材、氮气发生器废滤芯,废外包装材料、纯水制备废滤芯、氮气发生器废滤芯收集后外售,废药渣及中药材交由环卫清运;危险废物包括废液及废料、废实验用品、废活性炭、废试剂包装、废过滤器、报废药品及过期原辅料、污水站污泥,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清运。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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